近日西藏森邦房产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罚款 5000 元。
据公告内容,西藏森邦房产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23 年 7 月至 2024 年 3 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逾期未申报,2021 年 7 月,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5 月个税(工资薪金)逾期未申报,2023 年残保金,2023 年企业所得税年报逾期未申报,存在 6 条责令。
西藏森邦房产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违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结合罚款事实对其处罚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