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8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为提升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自2019年9月1日起,群众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所提供的限购资料可以直接登录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自行打印出具,不用去为民服务中心或太原市房产档案馆出具房产证明。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簿查询信息证明》因不包含已办理备案的商品房数据,不可作为限购审核材料;受当事人可能购买过手续不全无法办理登记的房屋,和现有档案数字化程度限制,查询结果不排除还有其他房产的可能性或存在结果不准确。如查询结果有疑义,请市民及时到为民服务中心一楼D区D07、D08房产证明窗口核实处理或在线反馈;房产证明在线验证有效期是30天,其在房产证明验证到期需要重新出具。
具体操作办法为:关注“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房产在线”完成实名认证注册,点击“个人房产状况查询”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即可进行个人房产状况查询、出具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