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先生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结果吓了一跳,“我女儿名下那套房子登记的使用期限竟然是1899年12月30日起1899年12月30日止,而我名下竟然凭空多出了一套别人的房子!”徐先生感到非常诧异,他觉得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原本是很严肃的事情,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低级的错误。“1899年是什么概念?清朝光绪年间啊!”
徐先生曾将自己一套位于紫金巷的房子过户给女儿。日前,徐先生帮女儿到浙江政务网上查询不动产档案,而查询的结果着实出乎意料,档案显示:不动产建成年份是2013年2月20日,而使用期限却是1899年12月30日起1899年12月30日止,使用期限只有1天,而且早于建成时间近114年,在遥远的清朝。
面对这个“可笑”的错误,徐先生有点笑不出来,他担心这不是“个例”,于是赶紧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而结果更是让他心惊肉跳,他档案里竟然多出一套房!而前后矛盾的是:登记在他不动产档案里的房子,其权利人并不是他本人,而是另有其人。真正的权利人的身份证登记号码是15位,与徐先生身份证号码升级前是一样的。
“别人的房子登记在我的不动产档案里,这是闹哪一出?”徐先生说,他决定弄个明白,“否则睡不踏实”。
徐先生先向81890咨询,工作人员建议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查询核实,发现问题确实存在。随后,工作人员又查原始登记信息,发现该套房子是房改房,但查不到更多原始信息,建议徐先生去市房改办。
徐先生又找到市房改办,对方工作人员查询核实后也表示不可思议,但是对徐先生提出的更正要求,房改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更改权限,建议徐先生找国土资源部门。
记者根据徐先生所反馈的情况,也联系过市房改办,对方工作人员表示,这事的确不归他们管。随后,根据对方建议,记者又联系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对方表示需要向有关科室了解情况再给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