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最近,洛南县亚美小区开发商给业主办理房产证时,要求业主缴纳勘测费及不动产工本费。有业主发现,这两项费用与当初买房时缴纳的测绘费和登记费相似,怀疑被重复收费。对此,洛南县政府表示,问题确实存在,重复收费部分坚决予以退还。
开发商:两次收费都合规,属代收费用
家住洛南县的容先生于2013年按揭购买了该县亚美小区一套商品房,买房时向开发商缴纳了测绘费、评估费、登记费,三项合计2324元,但房产证一直未办。最近,开发商通知去办证,却要求业主再缴纳不动产工本费160元、勘测费153元。容先生感觉这两项费用与购房时已经缴纳的测绘费、登记费重复,于是向华商报投诉。
11月26日,亚美小区开发商陕西亚美厚德置业有限公司售楼部销售经理冀斌辉对华商报记者介绍,亚美小区是全县最大的一个小区,有1400户业主,除400户业主已经办理过房产证外,还有1000户业主未办房产证。在2013年左右购房时,业主都向开发商缴纳过测绘费、登记费,那笔费用是为洛南县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代收的,此次业主办理房产证时,按规定另需缴纳勘测费、不动产工本费,这两项费用是为办证机构洛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代收的。“购房时收的测绘费、登记费,与办证时收取的勘测费、不动产工本费从表面来看,名称不同,应该不存在重复收费。”
房管部门:重复收费是办证部门职能变化造成
据洛南县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杨玉凡介绍,县房屋交易管理中心2016年前叫洛南县房管所,当时负责全县房产证办理。2013年前后,他们确曾委托亚美小区开发商向业主收取过测绘费、登记费,但房产证一直未办下来。2016年,单位职能调整,办证权移交给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由其负责办理房产证。
杨玉凡认为,洛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此次在办房产证时向购房者收取的不动产工本费,与他们之前收取的登记费均指办证费用,属于重复收费。至于办证时收取的勘测费则与之前的测绘费略有差别。杨玉凡介绍,根据洛南县政府2017年会议纪要,2016年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房屋实测职责,与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共享测量数据;所收费用依据双方人员、工作量等按比例核算分配。他认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证时不应再向购房者收取勘测费用。
洛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一股股长徐志征称,办证时收取的不动产工本费确实与购房者已交的登记费重复,不该收取。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房屋测量登记实行一体化,也就是说不光测量房屋实际面积,还需要测量房屋楼宇占地面积及公摊面积。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原来的测绘数据能用的有限,还需重新实测业主房屋面积,由此产生的这部分费用他们只能在办证时委托开发商向办证者收取。
针对洛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表态,容先生认为,房屋面积勘测方面之所以会重复收费,完全系房产办证单位职能变化造成的,与购房者无关。作为业主只应向管理部门缴纳一次勘测方面的费用,至于测量内容发生哪些变化、以前的测量数据现在能不能用,都不是购房者所能左右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也不该由购房者承担。
县政府:将立即纠正并退还多收费用
11月27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将此问题反映给了洛南县委常委、副县长支朝奇,支朝奇明确表态,坚决杜绝重复收费行为,马上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当日下午,洛南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建军回复华商报记者称,不动产工本费与登记费属于重复收费项目,之前收取了登记费的不允许再收工本费,重复收了的坚决予以退还。关于勘测费的问题,以前交过测绘费的不再收取勘测费,重复收取了的予以退还。李建军表示,至于全县涉及重复收费的情况究竟有多少,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