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洪雪)38岁的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员工钟小军,虚构办理购房资金监管等事实骗取购房人400余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北京二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钟小军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0元,并责令其退赔472.76万元发还被害人。据了解,钟小军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7年4月,钟小军因赌博欠钱,产生骗钱去还钱的想法。他通过网络利用前妻的身份证、银行卡照片,办理了以某房产中介公司为抬头的POS机,并PS了资金支付委托书、资金托管协议书、资金划转协议等假协议书。
2017年2月,购房人李某看中了丰台区一处二手房,便联系钟小军。后钟小军与李某及房主蔡某在房产中介店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2017年4月28日,钟小军以需要办理房屋资金网上托管业务、资金监管业务为由,让李某签了房屋资金网上托管业务协议书等虚假协议书,并使用私办的POS机刷取李某183万元,同年6月7日,他再次刷取李某138万元。2017年7月18日,钟小军通过转账返还李某25万元后,又以需要好处费为由骗走其1.7万元。
此外,钟小军还以相同方式诈骗购房人郑某175.06万元。2017年12月8日,在将骗来钱财挥霍一空后,钟小军到公安机关投案。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钟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钟小军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钟小军曾因犯诈骗罪被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与此次所犯诈骗罪并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房地产经纪公司应提高房产中介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如犯罪记录审查制度、经纪人从业资格制度等,以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资金流转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