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近期出台多项举措,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以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等违法违规现象。
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多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减少房产交易纠纷,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自2018年11月1日起,市区所有存量房交易统一推行使用新版《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屋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为坚决遏制“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现象,防范和打击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廊坊市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屋经纪服务合同》将随机生成唯一的二维码,并采用防伪纸打印。税务部门和银行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量房屋经纪服务合同》作为过户缴税和金融信贷的重要参考依据,努力实现存量房网签合同、银行贷款和缴纳税款的“三个价格”基本一致。
为了让群众少跑腿、减少办证排队问题,廊坊市将实施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管理。同时要求,任何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相关房屋提供居间服务。加强房源核验服务,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要对房屋产权人、已经备案的经纪机构提供房源核验服务,发放房源二维码,并及时更新产权状况。房源核验二维码应与房屋买卖合同和经纪服务合同二维码相关联,以确保合同及相关信息真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