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7日讯 明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气”)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63%,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证券。
据披露,明珠电气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约2.3亿元,其中1亿元用来补充营运资金,其余将投向箱式变电站及节能环保型变压器扩建项目、信息化改造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明珠电气是一家从事输配电设备研发、制造及销售的高科技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光伏、核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致力为新能源产业提供电力传输解决方案。据了解,该公司的产品为变电站、变压器等变电设备。
2015-2017年,明珠电气实现营业收入7.8亿元、7.99亿元和8.21亿元,同期净利润5526.8万元、5815.73万元和652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91.59万元、-2014.91万元和8613.24万元。
报告期内明珠电气风电、光伏、核电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72%、69.12%和62.32%,市场相对集中于新能源发电领域。明珠电气表示,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推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则新能源长夜的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另外,截至各报告期末,明珠电气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44亿元、7.11亿元和7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52%、89.04%和85.3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04亿元、6.61亿元和6.42亿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63%、50.72%和46.14%。明珠电气表示,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大型国有发电集团,付款周期较长,合同金额相对较大,加之质量保证金制度,导致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有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如不能及时收回,可能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甚至造成损失。
明珠电气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74亿元、2.28亿元和2.4亿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4.7%、22.13%、21.51%,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74%、17.52%和17.22%。
招股书还显示,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流转的需要,明珠电气主要房产被用于商业银行抵押授信。据了解,公司自有的18处房产已经抵押,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部分房产和土地的账面价值为2.29亿元。明珠电气表示,公司存在不能按期规划借款导致主要房产被商业银行处置的可能性,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股权方面,明珠电气的共同控制人为张少松、李清玲、蔡定国、谢天舒、鲁刚、梁志敏及廖志斌,如果7人未来在公司经营决策或其他方面出现重大分歧,或任何一名共同控制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共同控制,将改变现有共同控制格局,影响公司现在控制权的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