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五华区法院执行局到东川查封了被执行人昆明某房地产公司45套房产及豪车5辆,迫其清偿所欠债务,依法保护了申请人昆明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昆明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向昆明某公司借款2400多万元,偿还了1200多万元后就再无下文,之后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向该公司借款560余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已到,但该房地产公司却还是没有拿出钱来偿还欠款,昆明某公司一怒之下将该房地产公司及其担保人告上了法庭。五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判决由被告等人偿还原告欠款、利息及违约金23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偿还义务,昆明某公司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奔走各处进行查封,并在途中发现了多处申请执行人未提供的可查封房产,以及5辆高级轿车,涉及金额颇大。此次查封的房产和车辆,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