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胡丹丽、石珍、段晨晨)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称,青山区一名房产测绘人员将一处“棚子”虚标为拆迁房屋,意欲在拆迁中捞一笔,目前已被开除党籍并判刑。
2011年下半年,青山区房产测绘站事业工人刘某某在对工人村2村某房屋测绘时,按照房主李某某要求,将一处100㎡左右的“棚子”虚标为房屋,并收受李某某5万元。
同年11月,刘某某按照青安居公司原拆迁部部长董某某要求,出具虚假测绘图纸,使得董某某虚构拆迁事实,骗取拆迁款70余万元。刘某某收受董某某3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刘某某在拆迁项目测绘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出具虚假图纸或者更改测绘内容等方式,为拆迁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8万元,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已被开除党籍。6月22日,刘某某被青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