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讯(彭晨)万安男子谢某,为骗钱自诩为地产开发大佬,还伪造房产证,近日,万安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5年6月,谢某通过微信认识了肖某,两人在交往过程中,谢某虚构事实,称自己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大老板,获取了肖某的信任。之后便以手头上有经济适用房可以便宜卖为理由,带肖某到万安县芙蓉镇东湖小区附近看房子,肖某看后同意购买。之后谢某以付定金和房款为由骗取肖某6.5万元。在肖某的催促下,谢某伪造了一本假房产证交给肖某,并交代把房产证放好不要给别人看。经万安县房地产管理局鉴定,该房产证系假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但鉴于案发后,谢某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并全部退赃,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