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自2月22日起实施,成都、泸州、绵阳、南充四市被纳入全国重点城市监控范围。3月4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新政实施一周来,四市累计发生房屋权属转移笔数为8236笔,其中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权属转移契税申报缴纳4635笔,占比56.28%。按计税金额计算应缴纳契税12150.39万元,其中享受契税税收优惠减免6489.18万元,减免税额占应征税额的56.61%。
新政实施以来,不断有读者来电询问,省地税局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通知说新政自2月22日起执行,请问22日是指房产合同签订时间还是其他时间?”省地税局答复,凡是于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如果购房时已把税款交给开发商,但目前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请问怎么办?”省地税局表示,开发商如果在2月22日及以后来地税机关代办申报缴纳契税的,均可享受优惠政策。购房者按原契税政策委托开发商代交的税款金额与现行契税政策应缴税款的差额,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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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实施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由以往的3%减至1.5%;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